大秦始皇修仙法力无边第54章 源海总经销
源海总经销 仙秦在源海的“房产开发”与“艺术创作”进行得如火如荼李斯丞相主导制定的《源海不动产登记管理条例》也逐渐成为后来者必须遵循的准则。
然而就在这秩序看似稳步建立之际一些细微的、试图绕过仙秦秩序体系的“杂音”开始出现。
某些嗅觉敏锐、或是出于对仙秦隐隐戒备的新生文明在付出巨大代价获取了李斯那本畅销万界的《源海行为守则》后自认为摸清了门道便动起了小心思。
他们不再满足于通过仙秦这个“中间商”来间接获取源海的规则知识和权限而是试图凭借《守则》中的指引直接与源海的最高权威——那位规则具象体管理员——建立联系申请规则权限梦想着能“跳过仙秦直达本源”。
一时间规则具象体所在的源海核心区域外围多了一些鬼鬼祟祟、闪烁着微弱文明火花的“信号”。
这些信号用着生涩的、刚刚从《守则》里学来的规则语言磕磕巴巴地向管理员发送着权限申请内容从“请求开通局部引力常数修改试用版”到“申请下载基础元素合成公式VIP包”不等五花八门。
起初规则具象体基于其“服务万界”的底层逻辑还会一板一眼地回应通常是冰冷的“权限不足”、“不符合申请条件”或“请先完成文明等级认证(该认证体系尚未建立)”。
但这些回应非但没有让那些新生文明知难而退反而让他们像是看到了希望更加频繁地尝试甚至开始打起了“悲情牌”和“利诱牌”各种诉苦和承诺的信息流几乎要堵塞管理员的接收通道。
这一切自然没能瞒过李斯的眼睛。
仙秦在源海落户投入了巨大的成本(包括陛下亲自“学术交流”、蒙恬将军“钉”哨所、以及他本人与管理员辩论到宕机)方才建立起初步的秩序和影响力。
如今这些“规则二道贩子”(李斯内心如此定义)竟想不付任何代价直接挖仙秦的墙角窃取规则权限?这无异于动摇仙秦在源海立足的根基更是对他李斯所立之法的公然藐视! 李斯并未立刻采取强硬手段驱逐这些文明。
法家重术更重势。
他需要一种更彻底、更合法理的方式一劳永逸地解决这个问题并将这种尝试扼杀在摇篮里同时还要进一步巩固仙秦的地位。
他再次闭关不是编纂律法而是起草一份协议。
一份基于《源海行为守则》精神却又远远超越其指导性范畴具备绝对约束力的商业(或者说统治)协议。
数日后李斯手持一份金光闪闪、由特殊规则载体构成的卷轴再次来到了规则具象体面前。
此时的具象体正因为不断被那些“规则二道贩子”骚扰而显得有些光芒黯淡(或许是心理作用)。
“管理员阁下”李斯开门见山语气平静却带着不容置疑的力量“近期一些未授权文明对您的频繁滋扰已严重影响源海秩序与您的正常工作。
长此以往恐生混乱。
” 规则具象体的光芒波动了一下虽然没有说话但传递出一种“深有同感”的沉默。
“为从根本上杜绝此等现象维护源海安宁保障规则授予的严肃性与秩序性”李斯展开了那份卷轴上面密密麻麻布满了严谨的条款和闪烁着权柄光芒的符文“我仙秦作为源海首个且唯一的‘常住文明’有责任也有义务承担起规则权限管理的相关工作。
” “此乃《仙秦源海资源代理总经销协议》草案。
请阁下过目。
” 总经销协议! 规则具象体的数据流明显凝滞了一瞬似乎在消化这个充满仙秦特色商业气息的概念。
协议核心内容简单而霸道: 1. 仙秦帝国自协议生效之日起成为源海所有规则权限、知识查询、接口调用等服务的官方唯一指定总代理商。
2. 任何文明、个体若需获取源海规则相关权限与服务必须通过仙秦渠道提出申请并遵守仙秦制定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收费标准。
3. 源海管理员(规则具象体)仅对仙秦帝国这一唯一接口负责不再直接受理任何非经仙秦转接的权限申请。
4. 仙秦负责对申请者进行审核、评估、收费及后续管理并承担因代理行为产生的一切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筛选掉那些试图白嫖的“二道贩子”)。
这相当于把规则具象体从繁琐的、低效的对外接待工作中彻底解放出来同时又将所有规则资源的分配权名正言顺地收归仙秦所有。
规则具象体沉默了。
它的逻辑核心在飞速运转。
从效率角度看这无疑能极大减轻它的负担。
从秩序角度看由已经证明具备管理能力的仙秦来负责筛选和分配确实能减少混乱。
但……“总经销”这个词以及那份协议里透出的、将规则权限明码标价的气息让它那纯粹的逻辑感到一丝……不适。
“此协议……符合源海资源最优化分配原则吗?”它试图寻找一个逻辑基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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